野花社区在线观看免费直播6,野花社区视频,差差视频,我的大还是你老公的太

<th id="291p3"></th>
  • <th id="291p3"><option id="291p3"></option></th>
        <strike id="291p3"></strike>

        <big id="291p3"></big><code id="291p3"></code>
        <th id="291p3"><video id="291p3"></video></th>

            <th id="291p3"></th>

            投资者教育

            风险揭示

            港股通百科

            • 投资者如何买卖港股通股票?

              一方面,投资者通过委托内地证券公司买卖港股通股票的,证券公司接受委托后,经由上交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向联交所进行申报,该申报在联交所交易平台撮合成交后,将通过相同路径向证券公司和投资者返回成交情况。另一方面,在结算交收方面,投资者通过证券公司与中国结算完成清算交收,中国结算作为港股通股票的名义持有人向香港结算履行交收责任。

            • 投资者通过沪港通买卖股票时使用哪种货币?

              投资者参与沪港通采用人民币进行交收。内地投资者仅限于买卖港股通标的范围内的联交所上市且以港币报价的股票,以人民币进行交收。香港投资者仅限于买卖沪股通标的范围内的股票,并以人民币进行交收。

            • 投资者买卖港股通股票,是否需要与证券公司签订专门的业务合同?是否需要重新开立股票账户?

              投资者买卖港股通股票前,应当与内地证券公司签订港股通证券交易委托协议,签署风险揭示书等。个人投资者还须满足有关港股通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条件。投资者若已有沪市人民币普通股账户的,无需另行开立股票账户。

            • 节假日期间,沪港通交易如何安排?

              沪港通业务将仅在内地和香港两地交易所均为交易日时开通。具体交易日安排,将由两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对市场公示。

            • 目前,香港市场台风和黑色暴雨期间的港股交易如何安排?

              由于地处台风和黑色暴雨的多发地,香港市场在处理台风和黑色暴雨对交易的影响上形成一套既定的成熟做法,即按照八号及以上台风和黑色暴雨警告(以下统称警报)发出时间在集合竞价阶段(香港称开市前时段)前、集合竞价阶段、集合竞价阶段后到16:00等三个不同时段有不同的应对措施。具体安排如下:

              (一)、在集合竞价阶段前发出警报,有以下几种不同安排:

              其一,7:00前解除警报的,交易正常进行。

              其二,7:00至9:00解除警报的,集合竞价时段(香港称开市前时段)将被取消,警报解除两小时后的整点或30分钟开始交易(例如,如果警报在上午7:15解除,那么早上交易时段将在上午9:30开始。如果警报在上午7:30解除,那么早上交易时段将于上午9:30开始)。

              其三,9:00至11:00解除警报的,上午交易取消,13:00开始交易。

              其四,11:00至11:30解除警报的,上午交易取消,13:30开始交易。

              其五,11:30至12:00解除警报的,上午交易取消,14:00开始交易。

              其六,12:00以后解除警报的,全天停止交易。


              警报发出时点 报解除时点 易情形
              1 在集合竞价阶段前发出警报 7:00前解除 交易正常进行
              2 7:000
              解除

              集合竞价时段(香港称开市前时段)将被取消,警报解除两小时后的整点或30分钟开始交易(例如,如果警报在上午7:15解除,那么早上交易时段将在上果警报在上午7:30解除,那么早上交易时段将于上午9:30开始。)

              3 9:00至11:00解除 上午交易取消,13:00开始交易
              4 11:00至11:30解除 上午交易取消,13:30开始交易
              5 11:30至12:00解除 上午交易取消,14:00开始交易
              6 12:00以后解除 全天停止交易

              (二)在集合竞价阶段发出警报,有以下不同安排:

              其一,如果是台风警报,那么集合竞价阶段结束后停止交易,按照前述(一)中所规定的解除警报情形恢复交易。

              其二,如是黑色暴雨警报,那么正常交易。

              (三)在集合竞价阶段后到16:00发出警报,有以下不同安排:

              其一,如果是台风警报,那么在发出警报后十五分钟后停止交易,按照前述(一)中所规定的解除警报情形恢复交易。

              其二,如果是黑色暴雨警报,那么正常交易。香港市场有关台风和黑色暴雨的休市和恢复上市安排,联交所将在其交易所网站上予以公开披露,内地投资者可以通过联交所网站获取相关信息。

            • 投资者买卖港股通股票的交易时间是怎样的?

              投资者买卖港股通股票的交易时间应遵守联交所规定,即交易日的9:00至9:30为开市前时段(集合竞价),其中9:00至9:22接受竞价限价盘;9:30至12:00及13:00至16:00为持续交易时段(连续竞价),接受增强限价盘。

            • 什么是联交所开市前时段?

              开市前时段是在早上开市前增设的交易时间。交易所参与者可在该段时间将买卖盘输入交易系统作单一价格竞价。

              在开市前时段,买卖盘积累到一段时间后,会在预先设定的对盘时段中对盘。也就是买卖盘会以买卖盘类别、价格及事件等优先次序按“最终参考平衡价格”顺序对盘。

              在开市前时段,交易系统只接受输入“竞价盘”和“竞价限价盘”指令,其中港股通投资者只可以输入“竞价限价盘”。输入交易系统的买卖盘价格不可偏离上日收盘价或按盘价(最近参考平衡价)9倍或以上以及少于九分之一或以下,每个买卖盘不得超过3,000手股份。

              阶段

              时间

              委托方式

              可否撤单

              价格限制

              特别说明

              输入买卖盘时段

              9:00-9:15



              竞价限价盘

              可以撤单

              上日收市价±15%


              不可撤掉时段

              9:15-9:20


              不可撤单

              不可撤单


              上日收市价-15%≤买盘价≤第二阶段价格上限

              第二阶段价格下限≤卖盘价≤上日收市价+15%

              第二阶段价格上限=上午9:15输入买卖盘时段结束时录得的最高买入价与最低卖出价之间的较高者。

              第二阶段价格下限=上午9:15输入买卖盘时段结束时录得的最高买入价与最低卖出价之间的较低者。

              随机对盘时段

              (对盘结束则不再接受新的竞价限价委托)


              9:20-9:22的随机时间

              暂停时段

              9:22-9:30

              暂停交易

              投资者可以通过联交所网站“市场运作”项下的“证券交易运作”内“交易机制”栏目,了解更详细的交易规则与机制。

            • 目前,联交所的持续交易时段是怎样规定的?

              每个交易日的上午9:30至中午12:00、中午12:00至13:00(延续早市)以及下午13:00至16:00是联交所的持续交易时段。其中,12:00至13:00为延续早市时段,只适用于指定证券,而港股通股票不包括在内,因此,对于港股通投资者而言,在这一时段是无法参与交易的。

              在持续交易时段,一方面,交易系统会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成交;另一方面,交易系统只接受“限价盘”、“增强限价盘”及“特别限价盘”。注意,港股通投资者仅可输入“增强限价盘”,而不可输入“特别限价盘”。

              在此时段,输入交易系统的买卖盘价格不可偏离按盘价(最近参考价)9倍或以上及少于九分之一或以下。同时,每个买卖盘的数量不得超过3000手股份。

            • 港股通交易以“手”为买卖单位,一手的股数是多少?

              “手”在香港证券市场术语中,即一个买卖单位。不同于内地市场每买卖单位为100股,在香港,每只上市证券的买卖单位由各发行人自行决定,可以是每手20股、100股或1000股等。投资者如果想查阅每只证券的买卖单位,那么可以登录联交所网站,在“投资服务中心”栏目内,选择“公司/证券资料”,输入股份代号或上市公司名称以查询。

            • 港股通股票以“手”为买卖单位,少于一手的“碎股”如何进行交易?

              少于一手,即少于一个完整买卖单位的证券,香港市场称之为“碎股”(内地称“零股”)。联交所的交易系统不会为碎股进行自动对盘交易,但是系统内设有“碎股/特别买卖单位市场”供投资者进行碎股交易。联交所参与者可在交易系统的指定版页挂出碎股买卖盘,供参与者自行挂盘配对。参与港股通业务的内地投资者对于碎股,只能卖出,不能买入。

              价格低于港币0.1元的证券即使属于完整的一手,但是因为价格已低于完整买卖单位市场中的交易最低价,也可在“碎股/特别买卖单位市场”交易。举个例子,如果一只股票的按盘价已低至港币0.01元,那么在碎股市场输入的买卖价仍然可以低至系统设定的最低输入价:港币0.001元。不过,当一只股票的按盘价已低至港币0.01元,那么有关证券的输入价同样不得偏离按盘价9倍或以上。为提高市场透明度,联交所会同时发布碎股/特别买卖单位市场的实时资料给资讯供应商。

            • 投资者买卖港股通股票可以使用何种订单类型进行申报?

              沪港通向双方投资者仅提供限价类型订单,不提供市价订单等订单类型,两地投资者均不得使用市价订单。因此,投资者买卖港股通股票仅可在开市前时段使用“竞价限价盘”,在持续交易时段对于整手买卖指令使用“增强限价盘”。

            • 联交所的买卖盘“竞价限价盘”和“增强限价盘”有何特点?

              首先,竞价限价盘是有指定价格的买卖盘,适用于开市前时段。指定价格应等于最终参考平衡价格,或者较最终参考平衡价格更具有竞争力的竞价限价盘(也就是指定价格等于或高于最终参考平衡价格的买盘,或者指定价格等于或低于最终参考平衡价格的卖盘),或者可按照最终参考平衡价格进行对盘,取决于交易对手方是否有足够可以配对的买卖盘。

              竞价限价盘会根据价格及时间优先次序按最终参考平衡价格顺序对盘。竞价限价盘不会以劣于最终参考平衡价的价格对盘。在开市前时段结束后,任何未完成而输入价不偏离按盘价9倍或以上,也不低于按盘价九分之一或以下的竞价限价盘,都将自动转至持续交易时段,并且均被视为限价盘存于所输入价格的轮候队伍中。

              其次,增强限价盘适用于持续交易时段,投资者可以其指定或者更优的价格买入或卖出股票。增强限价盘可以同时与10条轮候队伍进行配对,也就是输入卖盘可以较最佳买盘价低9个价位,输入买盘可以较最佳卖盘价高9个价位。配对后,任何未能成交的买卖盘余额将按此前输入的指定限价转为一般限价盘,存于所输入价格的轮候队伍中。

            • 投资者通过港股通持有的港股可否转存管至香港证券经纪商?

              不可以。投资者通过港股通持有的港股,只能通过港股通卖出并取回人民币现金,不能跨境转存管。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 什么情形下的证券或权益,港股通投资者不能办理转托管?

              (1)未交收证券;(2)冻结的证券、权益;(3)申报选择股利经确认的红利权、收购权;(4)股利选择权申报、供配股认购申报、投票等委托类指令;(5)分拆合并业务临时代码额度换算期间(临时代码交易首日至第一次代码转换日)的原股票代码。

            • 港股通投资者可以办理港股的转托管吗?

              港股通投资者因交易需要,可通过其托管券商向中国结算申请将其托管在某一托管单元的部分或全部证券转移到另一个托管单元托管。投资者在确定转入托管单元后,需到转出证券公司申请办理转托管。转出证券公司受理投资者申请后,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在A股工作日8:30-16:00通过D-COM系统申报转托管指令,指令于转出证券公司申报日日终进行处理,如处理成功则当日日终相关证券托管转入托管单元。 提示投资者注意,投资者办理港股转托管时,为避免转托管失败及重复办理转托管,应留意不可办理转托管的情形,及自身是否享有尚未派发的权益证券或资金,并确定是否一并办理相关权益的转托管。如投资者已在转出托管单元申报过投票、供配股认购、股利选择权申报等,需与转出证券公司共同确认是否要在转入托管单元重新申报。

            • 港股通投资者已申报过投票指令,现要办理港股转托管,是否需在新托管单元重新申报投票?

              是否需重新申报,取决于投票持股基准日(如投票方案规定了股权登记日,则持股基准日为股权登记日;如未规定股权登记日,则持股基准日为香港结算设定的投票截止日)和证券公司申报转托管日期的先后顺序。投票持股基准日先于证券公司申报转托管日期的,则在原托管单元的投票指令继续有效;投票持股基准日等于或晚于证券公司申报转托管日期的,投资者需要根据转托管后的股份分布情况重新进行投票。 例:投资者在A托管单元持有1,000股某只港股,投票持股基准日为2016年10月14日,投资者在A托管单元进行了投票申报,现投资者拟将全部股票转到B托管单元。如转出证券公司代投资者申报转托管的日期为2016年10月17日,则因持股基准日投资者在A托管单元有1,000股,投资者的原投票委托继续有效,故投资者无需在B托管单元重新申报投票委托;如转出证券公司代投资者申报转托管的日期为2016年10月12日,则因持股基准日投资者在A托管单元已无股票,投资者的原投票委托无效,故投资者需在B托管单元重新申报投票委托。

            • 港股通投资者已申报过股利选择权指令,现要办理港股转托管,是否需在新托管单元重新申报?

              是否需重新申报,取决于股利选择权申报境内截止日和证券公司申报转托管日期的先后顺序。如股利选择权申报境内截止日先于或等于证券公司申报转托管日期,由于相关申报指令已被确认,则无需重新在新的托管单元申报,但将来相关股票股利和零碎股现金(如有)会发放到原来申报的托管单元;如股利选择权申报境内截止日晚于证券公司申报转托管日期,转托管造成投资者在原托管单元的股份数量(扣除冻结部分)少于申报数量的,则会造成投资者在原托管单元申报的指令全部或部分无效,投资者应根据转托管后的实际股份分布情况重新进行申报。 例:投资者在A托管单元持有1,000股某只港股(未冻结),享有1,000个红利权,股利选择权申报境内截止日为2016年10月14日,投资者已在A托管单元申报了500个股利选择权,现投资者拟将全部股票和红利权转到B托管单元。 如转出证券公司代投资者申报转托管的日期为2016年10月17日,则因股利选择权申报境内截止日日终,中国结算已对投资者股利选择权的申报做了确认,投资者届时持有500个红利权余额、500个申报选择股利经确认的红利权,故投资者无需在B托管单元重新申报,但是由于申报选择股利经确认的红利权不可转托管,所以其对应的股票股利和零碎股现金(如有)会发放到原来申报的托管单元;如转出证券公司代投资者申报转托管的日期为2016年10月12日,则在股利选择权申报境内截止日日终,投资者A托管单元已无红利权,其原申报委托全部无效,故投资者需在B托管单元重新申报。

            • 港股通投资者已申报过供股认购指令,现要办理港股转托管,是否需在新托管单元重新申报?

              是否需重新申报,取决于供股认购申报境内截止日和证券公司申报转托管日期的先后顺序。如供股认购申报境内截止日先于或等于证券公司申报转托管日期,由于相关申报指令已被确认,则无需重新在新的托管单元申报,其申报经确认的供/配股权将由投资者确定是否一并转托管;如供股认购申报境内截止日晚于证券公司申报转托管日期,转托管造成投资者在原托管单元的供股权数量(扣除卖出未交收数量)少于申报数量的,则会造成投资者在原托管单元申报的指令全部或部分无效,投资者应根据转托管后的实际股份分布情况重新进行申报。 例:投资者在A托管单元持有1,000份供股权,供股认购申报境内截止日为2016年10月14日,投资者已在A托管单元申报了认购500个供股权,现投资者拟将全部供股权转到B托管单元。 如转出证券公司代投资者申报转托管的日期为2016年10月17日,则因供股认购申报境内截止日日终,中国结算已对投资者供股认购申报做了确认,投资者届时持有500个供股权余额、500个申报经确认的供/配股权,故投资者无需在B托管单元重新申报,并可选择是否将申报经确认的供/配股权一并转托管至B托管单元;如转出证券公司代投资者申报转托管的日期为2016年10月12日,则在供股认购申报境内截止日日终,投资者A托管单元已无供股权,其原申报委托全部无效,故投资者需在B托管单元重新申报。